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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录取办法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录取办法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

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报考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具体内容包括:①专业笔试;②面试;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2.采取差额复试。

四、录取原则

1.成绩的确定和排名

按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占40%;面试占50%;外国语听力测试占10%。

2、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3)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为0分者;

(4)经考察发现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

(5)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咨询及申诉电话:研招办0311-80786777 纪检委0311-8078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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