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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8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
 

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7092405。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招生计划及比例

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招生计划数及复试比例如下

专业名称 实际招生计划 (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复试比例 (约数)
(120201)会计学 45(含3个专项计划) 120%
(1202Z6)财务管理 40 120%
(1202Z7)审计学 9 125%
(025600)资产评估 20 135%
(025700)审计 21(含1个专项计划) 121%
(125300)会计-01方向(全日制) 222(含24个专项计划) 749%
(125300)会计-02方向(非全日制) 160 28%

注:由于推免生等因素,个别专业最终招生录取计划可能有微调。

(三)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报到时,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2.推免生、夏令营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其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次复试。

3.复试工作组成员应不少于4人,其中3名专业课教师(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和1名记录人员。

4.考生笔试和面试的考场分组情况在开始前30分钟予以公布。其中,会计学院本次面试将会采取双随机和双盲的形式。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部分和复试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科学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笔试成绩×7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2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5%)×30%

2.专业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笔试成绩×7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1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5%+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30%

资产评估硕士: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笔试成绩×7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2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5%)×30%

(五)调剂政策

1.会计学院本年度不接受院外二志愿调剂复试。

2.本次复试后,(125300)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接受院内调剂录取。院内调剂录取规则如下:

(1)仅接受会计硕士(全日制)参加复试的考生;

(2)会计硕士(全日制)有调剂意愿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院内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表”在报到现场领取填写;

(3)院内调剂录取按照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推免生、夏令营考生除外),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审查及收取材料(需收取的每份材料都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写姓名和日期):

(1)资格审查表。报到现场领取,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调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学生证须有大学期间四年完整齐全的注册信息,没有按时注册的考生,必须提交有关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6)大学成绩单(应届生)。须由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可以不提交学位证书。

(8)可于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考生,须持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先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书,经研招办审查通过后,再到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其余资格审查。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 :

报到时间:2018年3月30日09:00-15:0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弘远楼1楼大厅

复试收费标准:120元/人。

2.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时间:2018年3月31日(周六)上午09:30-11:30

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1-5楼、E座2-3楼教室

(2)面试

时间:2018年4月1日(周日)全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1-5楼教室

3.体检:

时间:2018年4月2日全天,上午8:00开始

地点:柳林校区校医院

体检内容包括普检和血液检查。按照物价局文件,体检收费标准为75元/人。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各部分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还需在复试阶段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所有考生在复试阶段均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笔试内容

会计学院各专业考生均需进行笔试。专业笔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1)会计学专业:会计学

(2)财务管理专业:财务管理

(3)审计学专业:审计学

(4)会计硕士专业:财务与会计(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各占50%)

(5)审计硕士专业:会计与审计(会计学和审计学各占50%)

(6)资产评估硕士专业:资产评估学

2.专业面试内容

专业面试内容结合本专业的理论与实践,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综合素质。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b.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内容

根据本专业要求自定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政治理论测试内容(仅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考生)

国内外时政热点分析。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学院在复试中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6.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仅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内容为两门会计类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科目一:《会计学》,2018年3月31日13:00—16:00

科目二:《财务管理》,2018年3月31日17:30—20:30

考试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C101教室

(四)复试流程

1.笔试程序

(1)笔试命题。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和保管要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细则》的规定操作,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

(2)笔试考务。依照《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规定执行。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阅卷。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评卷规则》的要求阅卷。

2.面试程序

(1)面试前,面试教师现场随机抽取考场和分组,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分组编号。

(2)根据随机抽取结果,每组每批次面试小组原则上由8名考生组成,同时进场面试;

(3)自我介绍:主要介绍本科毕业学校及专业、报考专业方向等(考生只能报面试编号,必须隐去本人姓名);

(4)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由面试小组选派一名代表在面试题中随机抽取面试题目,考生即席回答;

(5)外语测试: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考生根据面试教师的提问回答问题。

(6)政治理论测试(仅限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考生):在政治面试题中随机抽取面试题目,考生即席回答问题;

(7)评分:按百分制计分,由面试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四、录取

(一)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2018年3月第四次修订)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2.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分专业或类别,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4.院内调剂录取按照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录取名单

按照教育部规定,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在会计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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