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及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校纪委和研究生部有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管理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 组应由5人或5人以上人员组成,由院长担任组长,一般要求有一名院分党委负责人作为成员。有亲属(如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报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不得参与亲属的复试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细则应在复试前三天向考生公布,同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二、组织管理 (一)全校复试录取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研招办统一负责。 (二)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制定本专业(或学科)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工作,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参与复试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各学科的具体情况,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或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为我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比例视我校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各学院应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报考普通硕士同等学力的考生,专科生应提供其大专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成人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证明等。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阅卷、登分工作均由研招办负责,复试笔试安排由各学院负责。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文件精神,严防泄题、漏题、徇私舞弊。 (四)复试时间、方式 1.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负责落实、统计复试科目。 2.复试方式以笔试(含英语听力测试及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查)为主,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 (一)笔试(含英语听力测试及业务课笔试,满分150分) 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 听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学校通过电台统一播放录音,考生须自备收音机(调频FM86.7兆赫)、耳机、2B铅笔、橡皮,考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小语种听力考试单独安排)。 2.专业课笔试(全国MBA考生笔试政治)(满分100分) 考生须查阅招生简章,选择一门复试科目,由学院将统计数据报我校研招办。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2.5小时。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属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查,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予以考核。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时,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将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面试形式主要以口试为主,也可进行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查,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秘书要对面试情况做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 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 五、复试及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校将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二)复试采取按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差额复试的办法,各学科(专业)的录取和复试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1.2左右。对富余部分的考生,各学院优先安排调剂到院内、外相关学科(专业),并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的面试。 (三)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应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差额淘汰,确定初录名单。研招办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初录名单确定我校的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注意事项 (一)复试考生报到时应携带本人入学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专科考生(不含全国MBA考生)还须提交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成人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证明。 (二)单独考试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交报到学院,学院汇总后交研招办,未交验毕业证原件者不予复试,私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无效。 (三)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录取时应向我校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公证书、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持有本科入学登记表和户口所在地证明;否则,不能享受国家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 (四)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组织管理、复试成绩的使用等参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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