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以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吉林体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成立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按专业(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为3-5人。
4.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分。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遵守国家和我校有关条例规定,严明纪律、依法办事、杜绝徇私舞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复试成绩合格线划定
1.复试成绩合格线以国家《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为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线分数最低要求为总分180分(含)。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考核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英语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听说能力。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从考生思想政治素养、本专业理论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舞蹈专业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综合面试分值的60%。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专业考生要求在以下大项目类别中自行选择专项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田径类、球类、武术类、冰雪类、游泳类、重竞技类、体操类、舞蹈类。
报考舞蹈专业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舞蹈或体育舞蹈剧目表演。
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请填写《研究生复试专业技能专项登记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育类考生加试《运动训练学》和《学校体育学》两门课程科目考试,艺术类考生加试《舞蹈编导》和《中国舞蹈史》两门课程科目考试,每科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未领取者无法参加复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学历证书等。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见下表)
须出示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 |
应届毕业生 |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或院系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小二寸照片2张 |
非应届毕业生 | 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 |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 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 |
六、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括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和复试英语成绩。
2.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政治+初试外语+初试专业课总分÷3)÷3×0.6+(复试专业课+复试综合面试+复试英语面试)÷3×0.4。
七、调剂和录取
1.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包含校内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调剂信息平台办理调剂手续,否则无法录取。
2.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原则控制在1.3:1。
3.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有优先录取的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未予录取的考生,申请调剂到相关专业,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4.实行“分类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复试科目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复试成绩在未折算的前提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学校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体检费用100元,自行交予体检医院。
八、其他说明
1.复试相关流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