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范围及方式
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2、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由我院各学科组织,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4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凡未经过学院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1)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包括阅读外语文献,翻译相关资料等。(20分)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40分)
3)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实验操作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测试。(7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心、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测试。(10分)
4、分组原则:根据二级学科和参加复试人数的情况组成如下7个复试组。
化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药学 | 化学工程 |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分析化学 | 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 | 物理化学、无机化学 | 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化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 应用化学 | 药物化学 | 化学工程 |
5、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或者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6、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拟录取办法
1、根据各考生的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在所报考的一级学科内重新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学院招生指标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其中推免生 | 其中夏令营 | 拟录取人数 |
化学 | 168 | 62 | 31 | 75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40 | 6 | 7 | 27 |
药学 | 5 | 1 | 0 | 4 |
化学工程 | 20 | 0 | 1 | 19 |
合计 | 233 | 69 | 39 | 125 |
在学院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内,指导教师与拟录取考生按二级学科指标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二级学科招生指标如下:
二级学科名称 | 分析化学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有机、高分子化学 | 药物化学 | 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业催化、生物化工 | 应用化学 | 纳米所 |
招生指标 | 65 | 13 | 30 | 54 | 5 | 29 | 19 | 17 |
另:支教推免生1(2020年入学)
4、参加我院2018年暑期夏令营活动笔试和面试合格,且符合优惠政策的优秀营员,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录取程序。但考生仍需在网上确认复试科目、缴纳复试报名费。
三、复试时间、内容和地点安排
时 间 | 具体安排 | 地 点 |
3月22日14:30-15:00 | 全体报考化学专业复试考生会议 | 化学化工学院D区一楼报告厅 |
3月22日15:00-16:30 | 全体化学专业复试考生心理测评 | 待定 |
3月22日15:30-16:00 | 全体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复试考生会议 | 化学化工学院D区一楼报告厅 |
3月22日16:30-17:00 | 全体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位专业复试考生心理测评 | 待定 |
3月22日14:30-17:30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需准备资料请浏览学校研招网:http://gra.hnu.edu.cn) | 化学化工学院D区204 |
3月23日15:00-16:30 | 专业课笔试 | 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座位安排到时请浏览学院网站) |
3月24日8:00-17:30 | 专业综合面试 | 化学化工学院各专业实验室(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
四、调剂
复试结束后,报考本院但没被录取的考生可向生物学院、物理学院和材料学院申请校内调剂。
五、奖助学金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奖助学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具体评定办法2019年9月公布。
六、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4
电话:0731—8882275
邮箱:chem@hnu.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纪律委员会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9
电话:0731—88821862
邮箱:fanfanyj@hnu.edu.cn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