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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2019年考研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相关文件及研究生院《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班子讨论,现将东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相关文件及研究生院《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班子讨论,现将东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2.在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录取原则下,制定东语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并对复试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学院设专人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组长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东语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由5-7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能力测试、面试及外语听说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东语学院院长担任。学院还将应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

4.由学院2-3名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学院在硕士研究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原则

1.学院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2.学院对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备有量化结果。

3.学院复试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过程均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4.学院始终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一志愿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制定具体复试细则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355分

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355分

印度语言文学355分

2.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及学术素养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计算办法按《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之规定执行。

4.复试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考生3月25日7:45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东方语言文化学院JE303会议室进行考生现场确认。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8:00-9:00

面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10:00-17:00

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E303(东语学院会议室)

5.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9日前前往我校医院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人:崔老师杨老师

电话:029-85319141

联系邮箱:dyxy@xisu.edu.cn

(二)招生规模

学院将按照《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录取。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国家线和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免生数)比例将控制在120%至150%。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指定专人负责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⑤个人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一份,各学院留存。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对审查结果负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内容和总成绩计算办法将严格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及学院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担任。

2.学院参与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试题,在复试前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3.学院将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擅自变更。

5.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违反招生政策,不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6.复试将全程录像,并留存影像资料,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四、调剂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确定。调剂考生调剂程序、所需材料等将严格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等安排同第一志愿复试同时进行。

五、录取工作

复试完成后,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录取名单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通知。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9年3月19日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东语学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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