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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以及湖北民族大学研究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坚守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科学选拔。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3、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本院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在复试前对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招生政策、保密原则、选人标准及方法等,组织所有复试人员签定《保密责任书》;

2、成立由副书记任组长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负责复试中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工作;

3、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工作;

4、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小组,遴选复试小组成员6人并具体组织本次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为政治素质好、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者本学科专家。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年度民族法学专业上线生源饱和,参加本次复试的总人数为本年度招生计划的150%。

考生完成缴费、资格审查后到法学院报到参加复试,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

全体入围复试考生参加《民族法学》专业能力笔试,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中国民族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英语水平测试

与面试一并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四)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

2.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自由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具体要求:

(1)随机抽取试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导师自由提问,主要考核:考生的诚信意识、学习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面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记录表统一由学科建设科统计、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缴费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面试前到学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然后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定向(包括“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5)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6)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的2019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并填写完成后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时上交到法学院。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截止至3月27日上午9:00考生凭研招办开具的报到单到法学院9A406报到并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与专业能力考核笔试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中国民族志》(3月27日14:00--17:00)

《宪法学与行政法》(3月27日18:30--21:30)

全体考生专业能力笔试:《民族法学》(3月28日9:00-11:30)

4、面试

面试时间:3月28日14:00-17:30;

面试要求:

(1)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9A403进行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9A405考场面试,面试结束不得返回候考室。

5、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入学总成绩=(调入学科国家总分B线/第一志愿学科国家总分B线*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法学院网站、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4、拟录取条件如下:

(1)复试全部环节须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其他环节测试分数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2)若有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按录取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六、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笔试、面试过程中自觉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2、联系咨询

法学院研招办张老师联系电话:15172840520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法学院复试督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电话:18671863353

法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445136

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 843838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15172846679,电子邮箱:hbmzxyyz@163.com。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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