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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淮海工学院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总则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一、总则

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相关学院和部门行政负责人参加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复试录取工作。

招收研究生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安排、落实工作。

三、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四、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5、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携带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报到时上交复试学院。

五、破格

1、基本原则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破格条件

(1)初试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政治、外语、数学科目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分差不超过5分。

3、破格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淮海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含两名专家推荐意见);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研究生处将于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五、调剂

1、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

2、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淮海工学院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2)我校研究生处汇同招生学院审核申请材料,遴选出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

(3)我校安排调剂生复试,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3、注意事项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以选择继续等待或重新填报其他志愿。调剂系统中考生可以在线留言予以咨询,我校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将集中统一答复。

如有可能,我校会尽快择优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12小时内再次点击确认同意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

复试包含三方面内容:笔试、面试(含心理健康测试)、体检。

1、笔试

主要是专业课测试,是对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交研究生处保管。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讨论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淮海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4、心理素质测试

各个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试题内容应加强对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相同,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院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6、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特殊情况下,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学院须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8、各硕士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访问学院的网站。

9、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全部、全景),音像资料保存一年。

七、录取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志愿填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研究生处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公布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及数量,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拟录取名单(含调剂录取考生)须在网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监督和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或作弊、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19年3月19日

淮海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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