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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二、组织管理我院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专业成立由5名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院各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规定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

(一)专业知识考查

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200分。

(二)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包括本科专业技能测试和专家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各专业成绩比例如下:

专业(领域) 本科专业技能测试 专家综合面试 总分
测试内容 成绩比例 成绩比例
体育人文社会学 本科运动专项技能 30% 70% 200
运动人体科学 本科运动专项技能/ 本科实验操作技能 30% 70% 200
体育教育训练学 本科运动专项技能 60% 40% 200
民族传统体育学 本科运动专项技能 60% 40% 200
体育教学 本科运动专项技能 60% 40% 200

(三)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满分为100分。

(四)品德修养考核。

由我院分党委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成绩(即复试满分为200+200+100=500)。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500×0.6)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以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要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复试日期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6日-28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核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招生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我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仔细比对自己身体状况,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到新生入学体检检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还需填写自己的病史。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2612。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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