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9年公安专业复试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根据各省(市、区)公安厅(局)政治部有关需求,现将公安专业复试考生的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生范围
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进入复试范围的我校一志愿考生。
二、政治考察流程
请考生按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适用)》(以下简称“考察表”,见附件1)格式要求,完成以下流程:
(一)填写基本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考察表中“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等三项内容;
(二)考察实施部门填写表现情况。考生将本人考察表寄(送)至考察实施部门,由考察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对“考生表现情况”及“家庭成员表现情况”两项内容进行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察实施部门原则为本科院校学工部、保卫处、学院党委之一,重点考察考生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往届毕业生的考察实施部门原则为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重点考察考生本人本科在校期间及毕业后表现。
(三)提交考察表
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专业考生,完成政审后按照以下程序提交:
(1)第一时间将本人考察表拍照,发送至生源地省份(以前期提交信息为准)公安厅(局)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方式见附件2),邮件主题为“刑警学院+姓名+18位身份证号”(如“刑警学院+张三+21010119000101000X”);
(2)在复试报到时向我校提交考察表原件。
三、有关要求
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各省(市、区)公安厅(局)原则上于4月10日前向我校反馈政审结果。请公安学、公安技术相关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于4月4日11时前向各省政审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适用).pdf】
附件【附件2: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察工作联络人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