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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复试考生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为做好我校2019年公安专业复试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根据各省(市、区)公安厅(局)政治部有关需求,现将公安专业复试考生的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考生范围公安学、公安技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9年公安专业复试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根据各省(市、区)公安厅(局)政治部有关需求,现将公安专业复试考生的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生范围

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进入复试范围的我校一志愿考生。

二、政治考察流程

请考生按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适用)》(以下简称“考察表”,见附件1)格式要求,完成以下流程:

(一)填写基本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考察表中“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等三项内容;

(二)考察实施部门填写表现情况。考生将本人考察表寄(送)至考察实施部门,由考察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对“考生表现情况”及“家庭成员表现情况”两项内容进行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察实施部门原则为本科院校学工部、保卫处、学院党委之一,重点考察考生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往届毕业生的考察实施部门原则为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重点考察考生本人本科在校期间及毕业后表现。

(三)提交考察表

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专业考生,完成政审后按照以下程序提交:

(1)第一时间将本人考察表拍照,发送至生源地省份(以前期提交信息为准)公安厅(局)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方式见附件2),邮件主题为“刑警学院+姓名+18位身份证号”(如“刑警学院+张三+21010119000101000X”);

(2)在复试报到时向我校提交考察表原件。

三、有关要求

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各省(市、区)公安厅(局)原则上于4月10日前向我校反馈政审结果。请公安学、公安技术相关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于4月4日11时前向各省政审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适用).pdf】

附件【附件2: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察工作联络人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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