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列入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的考生。
2.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且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 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测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笔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
2. 面试
(1)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5-10分钟,满分为10分。
(2)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20-60分钟,满分为20分。
3. 加试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为二张笔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 3月25日(星期一)
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地点到各学院。
学院 | 负责人姓名 | 办公电话 | 复试报到地点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徐老师 | 86168972 | 综合楼1605室 |
教育学院 | 裴老师 | 86168394 | 第二教学楼406室 |
文学院 | 白老师 | 86168483 | 文科楼215室 |
外国语学院 | 王老师、吴老师 | 86168869 | 外语楼305室 |
历史文化学院 | 徐老师 | 86168721 | 综合楼801室 |
数学学院 | 袁老师 | 86168644 | 理科楼314室 |
物理学院 | 张老师 | 86168080 | 理科楼210室 |
化学学院 | 孙老师 | 86168650 | 化学楼101室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付老师 | 86168155 | 文科实验楼414室 |
生命科学学院 | 丁老师 | 86168107 | 一教306室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张老师 | 86168137 | 理科实验楼210B室 |
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6168619 | 工程学院(五教)203室 |
经济管理学院 | 许老师 | 86168629 | 四教304室 |
体育学院 | 莫老师 | 86168073 | 体育馆202室教学秘书室 |
政法学院 | 潘老师 | 86168975 | 文科楼409室 |
音乐学院 | 崔老师 | 86168145 | 音乐楼A206室 |
传媒学院 | 王老师 | 86168586 | 理科实验楼222室 |
美术学院 | 曲老师 | 86168127 | 美术楼206室 |
2. 3月26日(星期二)
(1)上午8:00-11:30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在各学院;
(2)下午1:00-2:30外语口语测试,地点在各学院;
(3)下午2:30-4:30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地点在各学院。
3.3月27日(星期三)
(1)上午8:00-9:00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2)上午9:00-11:30不参加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3)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地点在各学院。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A4纸复印件),在初试报名现场确认时提示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审登记表(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当天(3月25日10:00-11:00),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过期不予以受理。
3.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须携带准考证(可以再次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4.考生需携带复试考务费255元(含55元体检费),须在报到现场通过二维码支付。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审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