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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同时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由第一医院纪委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进行全程监督和纪律检查,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纪检督导。

二、基本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复试对象

1.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

注: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分专业招生计划、院内调剂办法将于5月7日发布;拟复试名单(包含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于5月10日发布,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dxdyyy.com/)通知,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四、复试形式

经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钉钉”平台。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有音频和视频传输功能的电脑和手机,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并做好测试;

2.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上同时安装钉钉软件或APP,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复试过程中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并确保网络畅通;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封闭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若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有困难,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与要求: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将复试材料务必于2020年5月9日17: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兰大一院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箱ldyyyjszsb@126.com,统一命名为“序号-姓名-准考证号-复试材料”(序号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序号);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于5月10日12:00前提交复试材料,要求与一志愿上线考生一致。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材料(均提交原件的PDF扫描件或照片):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对于医学定向订单生,必须提供省级卫生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一栏中如实填写本人身份,如不如实反映,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8.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10.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三)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3),复试考试费交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拟复试名单公布后即可缴费。

六、复试安排

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笔试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

(一)复试面试

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下载并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并和复试材料一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兰大一院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箱ldyyyjszsb@126.com。

七、复试流程

1.学院将于5月13日公布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复试组工作人员钉钉号。考生5月15日前务必向本人所在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的钉钉账号发送好友验证信息(“复试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提前主动添加工作人员为钉钉好友。

2.添加好友后,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线上身份验证和考前培训,向考生发布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讲解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等。

3.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在复试面试前1-2天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模拟预演及线上抽签工作,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4.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钉钉”平台,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候考,并主动配合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工作。面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5.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组工作人员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严格按照面试流程开始进行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各专业复试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八、复试注意事项

1.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2.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3.复试过程中务必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务必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级秘密。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考生复试成绩,并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九、初试、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面试成绩×40%

复试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成绩×80%。

十、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分考试类型(统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者(<60分);

4.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60分)。

(二)拟录取考生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导师双选原则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四)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网站(网址:https://www.lzdxdyyy.com/)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625163

电子邮箱:ldyyyjszsb@126.com

联 系 人:高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行政楼一楼研究生处

(二)学院申诉电话及邮箱

申诉电话:0931-8356236

电子邮箱:医院官网首页廉政举报箱

(三)医学部申诉电话及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5157

电子邮箱:yxyyjs@lzu.edu.cn

(四)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十三、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和兰州大学医学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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