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李**等2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5月7日至5月20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12-7521303,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学院 | 复试专业 | 学习方式 | 加分前 初试总分 | 加分后 初试总分 | 加分依据 |
1008600020000** | 李** | 经济管理学院 | 农业管理 | 全日制 | 301 | 311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 |
1008600060001** | 李**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非全日制 | 188 | 198 |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 |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