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名单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学迈
副组长:郭庆
成员:赵雅琴,吴芝路,邹斌,王钢,赵洪林,姜义成,冀振元,邱景辉,傅佳辉,张霆廷(深圳),李维(深圳),周志权(威海),刘功亮(威海)
秘书:李敏
电话:86413409
监督小组
组长:张爱红
副组长:尹立一
成员:吴少川,周共建,陈浩,陈立甲
电话:86403477
二、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各校区招生计划(含校内外推免生)
校区 | 工学硕士 | 工程硕士 |
本部 | 90 | 60 |
深圳研究生院 | 48 | 37 |
威海校区 | 10 | 13 |
(2)复试资格线
同时满足①单科成绩为政治50分,外语50分,数学80分,专业课80分以上;②政治、外语、数学及专业课四门课总成绩为320分以上。
(3)复试统考生百分比
按照以上复试分数线测定,我院参加本部、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复试的统考生人数为录取人数的112%(不含校内外推免生)。
三、各学科录取及办法
(1)报考我院各学科(包括校本部、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考生都需要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考试科目及要求见研究生招生网2014年哈工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指导),面试80分。笔试合格线为90分,面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2)考生的最终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表。
五、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8:30-17:00;地点为哈工大主楼221房间。
复试工作联系人:李敏,哈工大主楼221房间,电话:86413409。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地点:哈工大正心楼:105,106,109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及外语水平等,具体按照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问题
其它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