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具体领导、组织本系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招生监察小组
职责:负责监督本系招生录取的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明确、有章可循。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
1.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25名,其中:社会学类(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专业17名;社会保障专业8名。
(2)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59名。
2.参加复试考生比例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划线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系考生的成绩和录取名额,确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数比例为120%。
3.专业调剂原则
在专业学位考生拟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参加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参加复试和录取。
4.考生的复试资格(初试成绩分数线)
(1)学术学位:
1)社会学类(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专业:政治60分(含60分,下同)以上,外语50分以上,业务课每门90分以上,总分325分以上。
2)社会保障专业:政治60分以上,外语达到55分以上,业务课每门达到90分以上,总分达到370分以上。
3)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政治60分以上,外语50分以上,业务课每门90分以上,总分325分以上。
5.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未经公示复试名单者,均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1)考核内容:听力理解的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语连贯性;语言流利程度。
(2)考核方式: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时间约1分钟。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英文录音,然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时间约2分钟。3)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主考可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提问,双方进行交谈,时间约5分钟。考核老师根据考生的回答综
合三个部分的情况后当即打分。
2、专业笔试考核
(1)考试内容(科目):
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专业:《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理论及其应用》;
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1小时。
3.专业面试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及其它等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回答自己抽签抽到的问题,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问题。时间为约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考核
(1)考核内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
(2)考核方式:(与专业面试综合考核同时进行)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问题;心理测试。
5.能绩考核(能绩加分):
(1)考核内容: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非英语专业在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考核中成绩达425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八级考核;获省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相当称号(证书中盖有省、部级政府印章者);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三级水平。参见《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规则》(系发2005年6号文件)。
(2)考核方式:报到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核
(1)考试科目
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专业:A、社会心理学;B、国外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理论。
社会保障专业:A、社会管理学;B、劳动经济学。
社会工作专业:A、社会工作概论;B、社会工作实务。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2小时。
五、复试审核和录取
1.成绩计算及审核:
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另加能绩考核奖励成绩。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40%。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8%+专业笔试成绩16%+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6%
(在考生成绩并列情况下,参看能绩考核成绩。)
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派专人计算考生总成绩;由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复核考生总成绩
2.录取原则和方式
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顺序录取。
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复试资格者;
复试中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合计低于60分者);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有明显缺陷,考核不合格者;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
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考生不同意变更导师者。
六、工作进程和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3月1日,复试工作细则公示,考生复试资格名单公示。
2.3月13日,社会学系会议室,参加的复试教师、工作人员培训。
3.3月14日全天,东七楼三楼318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考生报到;报到手续办完后在系机房进行心理测试,并按规定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报到时考生须交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章的本人前三年学习成绩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体检费体检时交医院);
(6)能绩考核材料原件。
(7)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对不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8)若是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到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自愿服务证》、《自愿服务鉴定书》、服务单位证明和《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书》等原件。
4.3月14日晚上19:30,东七楼五楼501教室,全体复试考生会议,由系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介绍有关复试、录取、奖学金设置等事项的原则、办法、要求。会后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填报导师志愿。
5.3月15日:
上午8:00~9:00:专业笔试;9:30~12: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下午14:00~18: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晚上:19:00~21:30:专业面试。
复试的具体地点和分组顺序由教务秘书统一通知。
6.3月16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上午(9:00~12:00):闭卷笔试。
下午(14:00~17:00):闭卷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具体地点和时间由教务秘书通知。
3月18~3月19日,老师阅卷,评分、统分、按成绩按专业排序。
7.3月20日,东七楼三楼布告栏和社会学系网页公示考生复试综合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系监察小组将受理考生的质疑和申诉。
8.公示期满后,导师、学生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9.4月2日,向研究生院提交初步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