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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各学科(专业领域)全国统考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基本线:学科(专业领域)总分政治 / 外国语数学 / 专业课经济学(02)(含:金融学、国际贸易学、金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345558
 

各学科(专业领域)全国统考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专业领域) 总分 政治 / 外国语 数学 / 专业课
经济学(02) (含:金融学、国际贸易学、金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345 55 85
管理学(12) (含: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情报学) 350 55 85
工学(08) (含: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业工程专业学位、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10 50 75

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若满足我校制定的复试资格基本线,也需参加本次复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3.坚持客观评价。

4.坚持以人为本。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院长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3.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可网上进行复试资格查询(http://sem.buaa.edu.cn)。

2.复试为面试(无笔试),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逻辑分析、创新精神、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英语、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深度考查。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面试按管理类和经济类两个类别组织,面试小组由涵盖相关学科专业的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设秘书1名,现场记录。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仍有被相应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录取的可能。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4.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11:00,地点:北航新主楼A座603;

5.审查所须携带材料详见北航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二)关于复试:(4)]。其中在此强调的是“(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2014年3月25日下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各专业面试安排如下:

类别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管理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企业管理 该专业所有方向 14:30开始 A1139
经济类 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 金融专业学位 该专业所有方向 14:30开始 A1140

注:请考生确保自己的移动电话畅通,以便联络沟通。

五、其他说明

1.考生均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复试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左侧装订。

2.已于2013年9月参加了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政审表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4.双向选择指导教师。拟录取结果公布后,组织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5.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http://sem.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承担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10-82315854/010-8233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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