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资格 根据我院的生源情况,在学校确定的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个别专业的复试资格线。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以下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考试方式 | 学科专业/代码 | 复试资格线 | ||
总分 | 外国、政治 | 业务课 | ||
全国统考 | 科学技术哲学/010108 | 310 | 45 | 80 |
教育学/040100 | 320 | 50 | 170 | |
应用心理学/040203 | 330 | 50 | 170 | |
教育硕士/045117 | 310 | 50 | 85 | |
行政管理/120401 | 350 | 55 | 85 | |
管理类联考 |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 155 | 外语50,管理类综合95 | |
单独考试 | 290 | 40 | 60 |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50 | 40 | 60 |
2.复试时间 各专业复试均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3.复试地点 所有考生复试当天上午8:10先到教学区5号楼一层大厅报到,交验相关材料,届时通知各专业复试的具体地点。
4.复试内容 各专业都要进行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英语笔试、专业口试。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由主考教师与考生进行简单的英语对话,考察考生的基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英语笔试内容为英译汉或汉译英,允许查印刷版词典,不允许查各种电子词典;专业口试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维逻辑等,主要靠平时积累,无须专门准备。另外,部分专业还要加试以下内容:
①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增加中文写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写一篇短文;
②行政管理学专业:考生须提交一篇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未发表的也可以)。
5.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 复试的各项内容总计300分,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40分,专业英语笔试60分,专业口试及专业附加考试200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分学科专业按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6.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公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交纳复试费,并交验相关材料。
7.特别提醒
① 此次参加复试考生所提交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必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且为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推免生之前已经统一面试过,此次不再进行复试。但请与本次参加复试拟录取考生一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寄(送)至北航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