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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该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该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一、组织领导1.复试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宋永端副组长:柴毅组员:孙跃、王琰、林景栋、李楠2.招生监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该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该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复试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宋永端副组长:柴毅

组员:孙跃、王琰、林景栋、李楠

2.招生监察组

组长:孙跃

组员:王琰、苏玉刚、孙棣华、段其昌、黄勤、梁山

3.复试专家分组:

①英语听说测试专家组由该院英语应用能力强的专家组成;

②专业面试专家组由该院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③为了确保复试工作免受干扰,专家分组情况在测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二、复试细则

该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3月19—21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z.cqu.edu.cn下载复试通知书

1.复试时间安排

3月25日~3月27日,报到前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先到学校A、B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40元。(重庆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不参加体检)

3月25日下午1:30~5:30到主教楼1910报到。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收取复试费:150元/每人,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再加收加试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3月25日晚上7:00~9:00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教室:A5201、A5202);

3月26日上午8:00~8:30心理问卷测试(考试教室:A5201、A5202);

3月26日上午8:30~11:30专业外语翻译及外语口试(考试教室:A5201、A5202);

3月27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分组及时间地点在3月26日上午通知);

3月28日上午10:00在主教19楼公示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2.复试资格审查收取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历考生的毕业证书、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③一寸免冠近期正面照一张(体检用);

④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准考证和手机短信息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试前须将上述材料提交到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翻译50分),合计满分250分,原则上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①面试分数: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平均分数-[每组平均分数-(∑每组平均分数÷组数)]。

考生面试平均分数=∑面试专家打分÷面试专家人数

②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4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40分,面试小组由该院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分。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考生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5×40%

4.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笔试考题分自动化专业基础或复变函数。其中自动化专业基础内容包含微机原理,自控原理、计算机控制技术;考生在报到时可以进行选择,两组考生的成绩需按照每组学术型考生平均成绩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5.英语口语测试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考生专业面试分6个面试小组进行,6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7.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折合成录取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下称总成绩综合排名,学术型及专业学位两类考生独立排名。

9.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按二.3.③计算)由高到低排名。

三.录取流程

1.第一步: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术型考生、专业学位考生综合排名确定全学院合格考生(比例1:1),第二步:合格考生录取或院内调剂,第三步:合格考生填报导师,第四步:导师完成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录取。

2.专业录取:如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部分专业报考生源不足,可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调剂录取(专业学位不得向学术学位调剂)。根据考生志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院内调剂。

3.导师录取:导师和学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录取关系和最终录取的专业,最终录取的专业可以不是原报专业。

4.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自己的招生限额。

5.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该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该院根据所有复试考生(含免试生)的最终成绩确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遵照从高分到低分、且属于非定向的全脱产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分配,其中A等学业奖金的比例为70%(获A等学业奖学金人数/本学院全部拟录取人数),C等学业奖金的比例为30%.A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全覆盖所交学费,C等即无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的全脱产学生均获得同等助学金,定向和委培学生的学费和助学金等一律按照定向或委培协议执行。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将根据研究生的成绩和科研情况在每年9月份评定。

四.公示

公示信息包括: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及拟录取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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