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院根据《天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了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综合复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审验合格后,考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本人留存本单至2014年9月。
特别提示:
1、若丢失身份证,需由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并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若丢失学生证,需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出具证明,并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三)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见附表一
2、复试评分及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调剂办法
1、调剂要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工程硕士只能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的考生中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5)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学院内部调剂优先原则进行。
4、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由考生持《报考天津大学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并报请学校进行跨学院操作后,方可组织复试。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但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并根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我校一般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对于生源短缺且无法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的学科、专业,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从校外调剂生源,且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调剂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参加调剂专业组织的复试。
五、其它要求
1、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MBA、MPA、MEM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六、时间安排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 审查 |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 3月20日下午1:30~5:30 |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1、3月15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自行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0日—17日,到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1日下午1:30~5:30 | |||
补漏 | 3月24日下午2:30~5:30 | 第9教学楼104室 | ||
体检 |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含本校保研生) | 3月19日上午7:3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 |
已到校准备复试的非本校考生(不区分学院) | 3月19日下午1:00开始 | |||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1日上午7:30开始 | |||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 3月21日下午1:00开始 | |||
专业知识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 3月22日下午2:30~4:00 | 综合实验楼519 | |
实验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 3月22日下午4:30-5:30 | 综合实验楼519 | |
综合 面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用心理学专业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面试) | 3月23日上午8:30开始 | 综合实验楼319 | |
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育学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面试) | 3月23日上午8:30开始 | 综合实验楼312 |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面试) | 3月23日上午 8:30开始 | 综合实验楼321 |
七、联系方式与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面试时学生将成绩单交面试专家(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复试考生必须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教育学院(综合实验楼413)。
联系电话:022-27401809
联系老师:卢老师
考生注意:
1.由于时间紧迫,采取网络通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上文后,再将回执(见附件)务必于3月19日前上传到:luyp2010@126.com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电子邮箱。
2.考生须于3月21日下午到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综合实验楼413)确认复试安排。
附表一:2014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学院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100564019616149 | 教育学 |
100564014512813 | 教育学 |
100564004009560 | 教育学 |
100564009311525 | 教育学 |
100564022516805 | 教育学 |
100564014512818 | 教育学 |
100564006510445 | 教育学 |
100564000104304 | 教育学 |
100564000104315 | 教育学 |
100564003509232 | 教育学 |
100564003709459 | 教育学 |
100564014613329 | 教育学 |
100564017915618 | 教育学 |
100564014814021 | 教育学 |
100564008110805 | 教育学 |
100564015714720 | 教育学 |
100564013612611 | 教育学 |
100564000104248 | 教育学 |
100564029517447 | 教育学 |
100564002208129 | 教育学 |
100564001607653 | 教育经济管理 |
100564001607652 | 教育经济管理 |
100564015114332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01607401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27417257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6415006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4212805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4512822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6114923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5814752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2012342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2312352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4512823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5514654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08511114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3612615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3612618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15114333 | 应用心理学 |
100564031217740 | 应用心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