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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及我校报考情况,复试标准如下:

1.所有学科单科及总分不低于国家线。

2.凡愿意报考岐黄国医书院的考生(包括调剂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一般有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面试、体检等。

2.专业课笔试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英语测试:听力20分、英语笔试60分、英语口语20分,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动手能力和思想状况、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5.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复试考生进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经接收学院审核同意后参加接收专业组织的复试。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岐黄国医书院除外):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英语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其中专业课、英语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复试工作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1

电子信箱:jxtcmijw@sohu.com,jzyjsb@163.com.

六、复试日程安排

(1)报考岐黄国医书院且符合岐黄国医书院复试条件的考生

3月31日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4月1日上午专业课、英语笔试。

4月1日中、下午英语口语、听力考试。

4月2日体检。

4月3日面试。

4月5日提交拟录取名单。

(2)报考其他学院的考生(含没有被岐黄国医书院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4月8日其他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4月9日上午专业课、英语笔试。

4月9日中、下午英语口语、听力考试。

4月10-11日体检。

4月10日评卷。

4月10-11日面试。

(3)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安排

4月10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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