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可用 计划 | 复试人数 | 复试 最低总分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4 | 18 | 265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3 | 5 | 300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2 | 18 | 310 |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高水平校外调剂、破格考生。
二、相关政策
1. 调剂
根据学校调剂政策规定,我院接收高质量生源调剂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
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考生中择优遴选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2. 单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政策参照学校复试办法,计划单列。
三、复试安排
考生需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80元),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若考生不缴费,将不得参加复试。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27-28日(9:00-16:30)。
报到地点:紫金校区第一教学楼230办公室。
2.体检
体检费:20元,体检时现场缴纳。
体检时间:3月27-28日(9:00-16:30)。
体检地点:紫金校区校医院。
3.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复试类别 | 时间 | 校区 | 具体地点 |
复试笔试 | 3月29日上午8:30-11:30 | 紫金校区 | 综合楼511 |
复试面试 | 3月29日下午13:30-17:30 | 紫金校区 | 第一教学楼230、237 |
四、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六、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481124
电子邮箱:wangshoufang@njnu.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
七、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