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宁波材料所已构建了完备的科研平台,全方位服务于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海外人才云集,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5人,国家“万人计划”创新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2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创新领军人才3人,中组部“千人计划”29人,浙江省千人计划6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3人。现有全职博士生导师87人,硕士生导师90人,在学研究生780余人。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机械工程为主要学科方向,同时积极发展生物材料、复合材料制备工艺等交叉科学技术。目前已布局了磁性材料与机电装备、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海洋材料与防护技术、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特种纤维、新能源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动力锂电池工程、稀土功能磁性材料等学科领域,欢迎材料、化学、物理、机械、自动化等专业的同学报考、调剂。
为推进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2017年宁波材料所与上海大学、宁波大学拟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65名左右(最终名额以高校下达计划为准)。
一、联合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二、联合培养教育特色
1、两段式培养模式。合培生第一学年主要在上海大学、宁波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答辩阶段由合培高校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组织,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由合培高校负责(即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为高校颁发),宁波材料所发放联合培养证书。
2、多元化培养平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为有志于从事学术、工程、创业、出国等同学提供良好的平台。全所投资了4亿多元搭建公共测试中心及各类专业平台,拥有17个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平台,承担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一批高水平研究课题;我所重视产业化应用性研究,与区域企业构建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企业共建了90多个研究中心,并定期派遣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到企业挂职,实时了解市场一线对技术的需求;我所导师队伍90%以上拥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的经历,部分导师来自于国外跨国集团,具有良好的国际化和产业化视野;此外,我所拥有良好的学工氛围和完善的学生组织体制,为研究生锻炼组织协调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3、双导师合作指导。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负责指导。导师的选择在复试时进行,考生不需提前联系导师。
4、优厚的学习待遇。合培生在上海大学、宁波大学进行学位课程学习期间,享受合培高校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同时享受研究所课题组导师资助的生活补贴,进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论文工作后,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与材料所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1500-2000元/月,入住所内研究生公寓)。
三、合培生申请流程:
1、材料、化学、物理、机械、自动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有意向申请联合培养的考生可填写附件《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生调剂申请表》(附件)并发送至yangfang@nimte.ac.cn;
2、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我所研究生部将在3月中上旬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能否进入复试名单,请考生届时关注相关通知;
3、联合培养生复试暂安排在3月中下旬,考生可参考往年统考生复试通知提前熟悉面试流程;
4、通过复试被录取为合培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所有调剂操作(调剂单位为相应合培高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911122
电子邮件:yangfang@nimte.ac.cn
五、相关介绍:
上海科技大学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2013年成立以来,依托中科院上海分院各研究院所开展研究生培养,首届(2013级)99名中科院联培硕士研究生已于2016年7月顺利毕业,整体就业升学率100%。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的一所高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得利
于宁波市雄厚的财政支撑,学校近年来在师资力量、科研平台方面实力有较大发展。
目前我所已与两所高校建立了数年的合作招生关系,学生毕业就业情况良好(长三角地区就业机会多,发展空间大)。
附件:《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生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