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辽宁省招考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沈阳体育学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接收调剂考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的全国初试国家分数线要求;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原则上应相同;
5.国家有新的调剂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二、调剂程序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考生适时关注我校缺额信息。
(1)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2)学校将优先审核填写我校调剂意向的考生的调剂资格,符合调剂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复试。
(3)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三、接收调剂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接收调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利。
4.坚持对专业和学习背景、初试分数进行全面考察。
5.兼顾学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申请调剂考生,如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接收调剂时予以优先考虑。
6.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在我校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前提下,接收调剂额满为止(非全日制)。
四、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招生目录所列专业中有缺额的专业: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五、调剂工作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等部门对调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特设举报电话:024-89166188。
2.实行复议制度。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调剂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调剂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916657213840437371)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调剂考生来校乘车路线:沈阳体育学院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坐火车来沈阳的考生可在沈阳北站下车坐333路公交车到体育学院北门下车;沈阳站下车坐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下车后十字路口东走约200米即到体育学院北门。沈阳南站下车步行20分钟或乘出租车5分钟到沈阳体育学院南门。
4.调剂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官网,调剂复试期间食宿自理,体育学院附近有宾馆和招待所。
5.联系人:邵老师华老师
电话:024-8916657213840437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