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8年研究生调剂方案严格依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集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音乐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条件接收调剂学生。
2.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3.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持统一标准进行复试。
4.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的研究生,如果参加过复试,则复试成绩可直接作为非全日制的复试成绩,不必重复参加复试。
5.所有调剂学生录取按照《音乐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执行。
6.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7.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签订自愿调剂承诺书,并随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