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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2019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高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所在省市上海调剂专业法律硕士是否有公费名额未知发布时间2019-02-26截止时间未注明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法学本科专业于2002年设立,2009年9月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
高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所在省市 上海 调剂专业 法律硕士 是否有公费名额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2-26 截止时间 未注明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法学本科专业于2002年设立,2009年9月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六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7年我校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其中自设的二级学科博士点。

自招生以来,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均较高,就业率名列学校前茅。毕业生中绝大部分从事法律专业工作,考取上海等地的公、检、法、司单位,或者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等,并且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我校法律硕士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20名,包括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和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根据往年分数线及今年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预计尚有缺额,现接受调剂申请。

1、调剂要求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历届本科毕业生;

(2)凡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或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科必须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意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凡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意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2、调剂流程

(1)第一阶段:预调剂(成绩发布后至正式调剂之前)。有意调剂的同学,请于即日起在网上(https://www.wjx.top/jq/34835488.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预调剂信息,便于我们提前阅览申请材料,正式调剂阶段尽快发出复试通知。

(2)第二阶段:正式调剂。所有调剂志愿考生都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志愿,请相关考生关注该网站调剂信息,网上调剂平台开通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

(3)第三阶段:通知及录取工作。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开通后,我校将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提交调剂申请顺序等情况经过筛选后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请有意向的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调剂手续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口试,主要考察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和应用能力、英语程度、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月初,复试结束后会尽快公布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平台”设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

3、我校优势

(1)师资队伍整齐

我校从事法律硕士教育的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教授占25%,副教授近5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91%。其中,具有海外学习、访学背景的教师共计53%。近年来,一些国内知名学者,包括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刘作翔教授、原中国政法大学的郑显文教授等先后加盟,进一步提升了我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的实力和水平。目前,一些知名教授和海归高水平师资的引进工作正在进行中。
(2)奖助体系完善

我校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与科研资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①国家助学金。在读期间,每人每月600元,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②学业奖学金。一般情形下,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每年每人均可获得3200元,具体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③勤工助学岗位津贴。学校和学院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勤工助学岗位,并给受聘研究生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④对研究生科研成果,按照学校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⑤在读期间参与纵向和横向课题,可给予一定的劳务费用。

(3)重视实践能力培养

依照国家对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要求,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中,非常强调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包括师资的选拔、课程的设置、实习环节的设立都非常具有特色,将法律实践能力的提高作为对学生培养的终端指标之一进行考核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4、培养机制

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法律硕士(法学)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为3年,学费均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
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培养的特点是注重规范性和法律实践性。

(1)融合“理论学习+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构建三维一体的应用培养模式。

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目标是以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加强理论分析能力训练和法律职业素质的提高。课堂教学采取专题讲解和讨论、案例分析和讨论以及实务操练等多种形式。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培养目标是以完善学生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在课程设计上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教育和法律职业实践能力的训练。导师在指导学生实践训练和职业规划时,积极引导学生将本科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有机结合。

(2)聘请校内外资深专业教师和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共同指导,注重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法律实践能力的高级法律人才。目前,我校开设了“审判实务课程”等,由实务部门的法官等担任课程主讲;另外,逐步实施双导师机制,由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承担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

(3)根据全国法律硕士教指委要求并结合本校特点设置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法律实践课三个板块。选修课中包括限选课和专业方向课。专业方向课目前主要开设司法实务、企业法务、政府法治、涉外法务等版块课程。

(4)强调与实务部门合作,建立实习基地。

至今为止,我校已与上海多家司法实务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包括徐汇区人民法院、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徐汇区司法局等等,我校与这些实习单位不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形成了一套较成熟的实习基地管理机制,该机制作为成果获得了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目前,我校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合作业已进入“上海市学位办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的创建阶段,我校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合作获得“上海市学位办研究生实践基地项目”,我校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获得“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示范性实践基地培育项目”。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校“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实效性机制构建”项目获得2017年“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5、咨询联系

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文科实验楼705室

邮编:200234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1-64321679;

注:以上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同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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