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3月15日天津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要求,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2019年招生指标及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特制定本院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 调剂专业与名额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缺额31
法律(法学),全日制,缺额34
二、 基本条件
1.考生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2.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优先;
3.要求调剂考生外国语科目为英语
4.考生的专业背景应为化学或物理相关专业,且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50 |
50 |
80 |
80 |
340 |
5.调剂考生需要经过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和理学院审核。
注:1. 满足以上条件,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本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原则上考生考试科目及内容与天津大学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相同者优先。
2. 考生须确保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院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三、调剂流程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
对于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可先通过“天津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填报调剂意愿。但仍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填报志愿,此志愿方有效。
2.“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将本院选为第一志愿调剂学院(系统预计于3月20日开通,请以具体开通时间为准,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本院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申报情况确定最终进入本院调剂复试的名单。
四、调剂复试及录取原则
1.调剂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钟,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和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考核、综合面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知识面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其中,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调剂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调剂复试结果将统一于天津大学理学院官网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4.录取确认
待面试合格通过后,学院统一报送拟录取的校内调剂考生名单至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录取流程。
五、调剂时间与地点
暂定于2019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全体考生保持电话和邮箱的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2. 各批次复试名单,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示。请考生们关注本院网站的相关讯息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27404118
天津大学理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