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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必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研招网(http://yz.chsi.com.cn/)预报名。

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2月14日—28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五、初试

(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12月26日、27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八、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2年。

九、学费和宿费

学费为6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十、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等级 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 奖学金标准
一等 10% 7000元/人
二等 20% 5000元/人
三等 30% 3000元/人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十一、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2016年起试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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