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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服务地区经济建设的
 

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服务地区经济建设的五大专业群,即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和高新技术产业、建筑类产业、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文化产业专业群;学校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以及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荣获2012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荣获2014年度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

一、招生规模

2016年,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36名;工程硕士(电气工程)、工程硕士(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43名。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为准。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2.5年。因特殊情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工程管理硕士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2016年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硕士(电气工程)、工程硕士(机械工程)等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⑵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⑵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⑶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⑵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⑶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⑷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初试科目(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5、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英语(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16年2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16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由各相关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前予以公布。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16年 5 月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 6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一) 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8500元/生·年;

(四)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全覆盖,特等奖8000元/生·年、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三等奖2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六)学校还设立其他类型奖学金;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十、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5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http://yjsc.fjut.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3085

传真号码:0591-22863655

十三、本简章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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