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到河北农业大学攻读研究生!现将我校2014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
2014年9月10日(周三)一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向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第一餐厅楼前广场。
三、须携带的证件及用品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缴费发票。
2、本人户口迁移证。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携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来自本校的学生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须办理户口迁移。
3、党组织关系。
保定市外同学的党组织关系,要经县(市)级以上单位的党组织开至“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内同学的党组织关系直接开具到“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本校同学的党组织关系由原学院党委统一开具到“研究生学院党委”,报到时上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带档案的一并上交)。
4、人事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同学,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必须于6月30日前以机要形式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6、工资关系转移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被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须将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后,方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其他人员不须办理。
四、住宿安排
我校统一为研究生安排住宿,被褥、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自理。不需要安排住宿的同学请务必于2014年8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xiaojingke@hebau.edu.cn。邮件中请注明姓名、性别、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发邮件声明不需安排宿舍的,不再安排住宿,在开学报到后将退还住宿费。未声明不需安排宿舍的,将统一安排宿舍,开学后不能办理退宿手续,不再退住宿费。
五、相关要求
1、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同学,应于毕业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对于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其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其学历信息(含姓名、毕业证书编号等)在国家规定的官方网站查询不到的同学,我校将通知其办理学历认证书面报告。
2、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同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应于6月20日前将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号发到328702858@qq.com(河北农大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交复印件)。
3、提示各位同学,在读研期间学校不变更户口内容,也不办理户口迁移。户口未迁入学校,如发生身份证丢失等情况,会给本人购买火车票、参加考试等活动带来极大的麻烦,为此,在户口是否迁入的问题上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六、收费标准
学费缴纳根据类型确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a每年缴费8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缴费7000元
博士研究生:每年缴费10000元
2014级新生暂按800元/年的标准缴纳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所安排宿舍的实际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新生的缴费方式按《新生缴费通知单》执行,于报到前到河北省内建设银行缴费并索取票据。研究生学院不负责代收代缴学费。
七、在学期间待遇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请硕士研究生同学以“专业+姓名”的方式加入“河北农大2014硕士群”(185128673或346063745),并请关注该群(入学之前的相关信息会通过该群发布)。
户口、学籍、学费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494(学工办崔老师)
党团关系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021(团委张老师)
宿舍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785(团委柯老师)
请假事宜请咨询:7521303(研招办)假条请发到328702858@qq.com
由保定火车站乘坐16路公交车或由客运中心站乘坐36路公交车农大西校区站下车即可到达。或由保定东站乘坐K1路公交车到火车站下,再转乘16路公交车到农大西校区站下车即可到达。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71001
电话(传真):0312-752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