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新同学,首先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4级研究生。请你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作好有关准备工作,按时到学校报到。
一、2014年录取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以下简称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一天。
二、新生在9月10日持《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本人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到学校设立的迎新联合办公点【马房山校区设在东院玻璃厅前广场、余家头校区设在工会俱乐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书面向所属学院请假。
计算机学院的新生按复试时学院确定的校区报到,或电话咨询学院。
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入学时须将党员、团员组织关系、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转移到学校。
1.由湖北省外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由湖北省内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武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如需填写接收单位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入学后1周内交到各学院党委。
2.团员组织关系在入学后1周内交到各学院团委。
3.入学前户口关系在武汉市的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外新生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个人不愿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如需再办理户口迁移将由个人自行办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发证机关在迁往地址栏内一律填写“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不需填写所属派出所名称),填写不清楚、有涂改者,不能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单在入学后1周内交到各学院。
4.考生人事档案一律寄到各录取学院党委办公室,如被材料学院录取,收件人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考生档案。本校应届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办理移交。博士生人事档案按调档函上地址邮递。
四、以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应届硕士毕业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生活用品自备,行李自带。
六、从2014年开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经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按照学校财务政策录取新生在报道时必须全额缴纳本学年学费,不能以所获学业奖学金冲抵应缴学费。
在校内安排住宿的研究生按学年缴纳住宿费,按住宿宿舍条件类别住宿费为800—1200元/学年。
七、学校配合商业银行为部分困难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只贷学费),贷款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入学时需携带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缴费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校研字【2005】38号)规定,未缴纳或未完全缴纳第一年学费的新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也可在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其手续简便、快捷。
八、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参加“武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元/年)。学生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学校建议新生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九、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和其它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身体复查时,需缴纳体检费。所有全日制脱产研究生须如实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调查表》,入学一周内交到各学院。
十、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
马房山校区:武昌珞狮南路122号联系电话:027-87651413
余家头校区:武昌和平大道1040号联系电话:027-8655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