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甘肃省有关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
2.考点配备了金属探测仪和无线隐性耳机探测监听设备。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和传呼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手表、手镯、项链等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及其它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主动将自己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交监考教师核对,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考生要自觉向监考教师解释、主动出示相关物品。考生携带的禁带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检查合格后对号入座。进入考场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考试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由考点统一提供。其它科目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行准备,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5.统考科目先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然后作答;政治、英语一和英语二、中医综合、西医综合科目还需将试卷条形码从试卷首页揭下后粘贴到答题卡右上角“试卷信息条形码”位置。
6.12月29日上午8:30参加速绘和建筑设计(科目编号为5××)考试的考生,考试时自备所有考试常备用具(包括图板、直尺等)和午餐,考点只提供饮用开水。
7.考生在每科考试时间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凡不听劝告执意离开者,以作弊论处,并将考生暂安置在考务办公室,等离场时间到后方可离开。
8.考生要认真核查发给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自命题试题袋)与准考证内容是否相符,确定相符才可开始答题。
9.请保持准考证整洁,切勿折损、涂改,凡私自涂改准考证内容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0.考试结束后,考生确保统考科目试卷答题卡所有信息准确填涂完毕,试题所需条码粘贴无误、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在密封袋上签字后交监考老师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档案记录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今后1至3年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