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http://yjs.heuet.edu.cn/
注:
1.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程管理外)均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考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拟选定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点选择(请登录报名网站认真查看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报考点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的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报考信息等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的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或咨询报考点。
2.现场确认程序及具体地点,请查阅报考点网报公告,或咨询报考点。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以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为准。
(一般须提交的材料如下,供参考: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现场确认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