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凡向我校各硕士学位点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免试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并已经取得所在学校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二、培养类型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研和专业型学位。其中:工学、农学、管理学、理学培养类型为学术型学位,医学培养类型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
三、接收办法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位点自定,所有复试工作须在2014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请材料
凡申请我校2015年免试直推攻读研究生的学生需向学位点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青海大学接收2015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3.由其推荐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五、复试要求
1.复试小组成立
复试小组由硕士点负责人和本学位点导师3~7名成员组成,研究生院进行复试督查。
2.复试时间为10月15-20日。
3.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由各学位点组织,申请学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复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知识面试(7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学研究及创新潜能;人文素养;精神面貌、仪表仪态、表达能力等;
②外语听力(15分);
③外语口语(15分)。
六、其他
1.接受推免生总数按照国家下达计划执行,各专业接受推免生总数不能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0%;
2.各学位点10月20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①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档案袋中的材料;
②《青海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③《青海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面试考核表》;
3.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复审后报学校研究确定青海大学2015级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接收名单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报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5.考生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学校联系电话:0971—5310695。
附件:
1.《青海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青海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面试考核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青大研院字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