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有第二志愿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调剂函;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自己联系第二志愿接收单位,经慎重考虑,最终确定一家调剂单位,由接收调剂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加盖公章的调剂函;
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上线考生调剂至外校申请表》。
注意:过我校分数线的考生需到报考学院登记,签署意见并盖章;过国家线而未过我校分数线的考生不需要到报考学院登记。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调剂函和申请表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登记办理。
以上手续由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传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因考生的报考材料只有一份,请慎重选择确定一家调剂单位。调剂考生的报考材料一旦寄出,不允许再退回我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进行,并通过调剂系统的数据审核,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国家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