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厦门大学成为文理综合性大学,1962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2001年7月,厦门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厦门大学拥有经济学院、法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管理学院、医学院、人文学院、外文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成为一所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管理科学、艺术教育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门类相当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其中包括33个系、53个本科专业;学校有7个学科获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专业可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108个专业可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3200多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300余人。现有中科院院士7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博士生导师18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3人。中青年教师中有9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5人被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2人被列入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教育部在学校的化学等7个学科设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福建省在学校的会计等4个学科设立"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厦门大学现有在校学生达16000多人,其中本专科生12300余人,硕士生2880人,博士生676人,外国留学生335人,港、澳、台学生128人。另有海外函授生60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6000多人,网络教育学生500多人。厦门大学人文社会学科实力雄厚,具有传统优势与特色。改革开放以来,各学科紧紧围绕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研究,充分发挥了学校作为"人才库"、"智力源"的作用。"九五"期间,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76项,已建立了4个教育部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统计,1998年厦门大学发表论文数居全国高校第六;1999年获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6项,列全国高校第三名。厦大的台湾研究、南洋研究、海洋研究、特区研究等也颇具特色,堪称独树一帜。
法学院是厦门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1934年6月法学院与商学院合并为法商学院。1937年底法商学院中的法科停办。1940年秋原福建大学法学院划归厦大,与厦大商学院的经济系合并,组成厦门大学法学院。1950年9月文学院、法学院合并称文法学院。1952年学校撤销学院建制。直到1984年12月厦门大学与福建省联合办学成立政法学院。1998年9月政法学院更名为法学院。至1999年4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具有管理实体性质的学院。学院下设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汇集了一批中青年优秀教师,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后劲充足的学术队伍。法学院大楼占地10, 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约8300平方米,拥有办公楼、教学楼、模拟法庭和信息资源网络室、电教室、刑侦实验室;学校还专设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现任院长为廖益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