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新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强化研究生校外住宿的管理和教育功能,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实际,要求不在公寓住宿的研究生履行在外住宿申请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办理校外租房住宿手续:
1、本校教职工或家属考取本校研究生者;
2、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配偶在本市读书、务工者;
3、携子女来校读书者;
4、因患疾病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鉴定证明,不宜在集体宿舍居住者;
5、马鞍山本市人(不含当涂县、和县、含山县);
二、符合申请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务必履行以下手续:
1、申请在校外租房住宿的起止时间必须以学年为单位。6月15号之前,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批,其余时间不予办理。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不住宿手续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研究生本人承担。
2、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不住学生宿舍申请表》一式四份、签署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免责协议书报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三、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履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因校外租房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生财产安全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在校外住宿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者,一律按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它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555-2311731
联系人:苗老师
办公地点:佳山校区3#教学楼216室
研究生院
2015.05.21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