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6月15日起,录取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领取。
(1)时间: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出口;
(3)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通信地址登记为外地的考生,如未现场领取,我校将于2015年6月18日统一特快专递寄出;通讯地址登记为北京的考生,如未现场领取,我校将于2015年7月1日统一特快专递寄出;录取通知书的寄发地址统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登记的通信地址,请留意查收。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录取通知书信封内装有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和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有协议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无协议书)。
2、2015年录取的保留学籍1年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协议书随2016年录取考生一并办理,2014年录取的保留学籍1年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协议书随2015年录取考生一并办理。
3、请下载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并于9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的政审表送达或寄至被录取院系联系人处(具体地址见政审表附件)。
三、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
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