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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规定:所有博士论文要公示并接受监督

 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防止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将对所有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严重违规者,其获得的学位将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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