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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考生相关注意事项

  1、应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交院系,档案请于9月1日前机要寄到我办。  2、往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交档案主管部门人员。档案由档案主管部门于5月20日前机要寄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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