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截至2014年9月1日,下同)且学识水平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并汇总上报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后抄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在职干部考生须有3年部队工作经历(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考生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报考军事学各专业(军事思想除外)的在职干部,须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职务为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含)以上。
军队在职干部进行网上报名时,填写考生所在单位名称时只能使用部队代号,不能填写部队番号;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填写;个人通讯地址必须填写邮件可以到达的详细地址(涉及部队单位名称时只能填写代号)和邮编,并务必填写随时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以便联络。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在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军官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员证)、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我院将把网上报考信息与总部汇总下发的报考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凡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凡不在数据库中的报考对象,即使达到分数线要求,也不予录取。对私自报考或弄虚作假篡改报考信息的,取消本人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同时追究责任。
2014年国防生报考须知
2014年我院非指挥类国防生的招生计划限额为4人。欢迎符合条件的非指挥类应届国防生踊跃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为国防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经驻校选培办上报大单位干部部审批同意后,非指挥类应届国防生可报考我院法学、文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毕业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时须提供驻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在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军官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员证)、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014年地方应届生报考须知
2014年,我院计划地方应届生参军入伍4人(男、女生各2人,限招法学专业)。地方考生须为普通高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以及境外学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政治学、历史学和外语类的有关专业,毕业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地方应届生限报考法学各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政治学、历史学和外语类的有关专业。地方高校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录取批次及专业证明和“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在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军官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员证)、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