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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接收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各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接收申请专业: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
  西安外国语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各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接收申请专业: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除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400)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学生所在学校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免资格的高校。

  3、申请学生必须是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申请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申请材料

  1、下载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正反打印同一张A4纸)。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专家推荐信(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4、专业级别证书复印件(外语类专业)、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非外语类专业)。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包括我校推免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查阅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拟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下载并如实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并于9月25日前寄送到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邮寄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41号信箱招生办,邮政编码:710128

  2、我校审核申请材料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学生来校参加复试。

  复试人员:西安外国语大学接到申请学生(含本校推免生)的个人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后初审合格的学生需来我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复试时间:10月10日。(复试具体事项请与2012年9月29日—10月8日登陆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网站查询)

  3、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申请学生寄发拟接收函。

  4、申请学生收到拟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于2012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现场摄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被接收的申请学生须在现场摄像后10日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招办盖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和体检表一起寄到我校招生办。

  6、入学复查。申请学生收到接收函,仅表示申请学生此前的情况符合我校的入学要求,初步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资格。2013年9月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者;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3)获得初录资格后必修、选修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不及格者;

  (4)在被初录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者;

  (5)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6)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者;

  (7)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初录资格或者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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