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 ,是城北区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与一体的综合性的三级乙等医院。医院专科分类齐全,设有临床、医技、职能科室30余个,开放床位 520张,病床使用率87.5%,年门诊人次14万人次,住院 1万余人次。现有职工 620 人,其中正高、副高级等各类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527人。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促进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和医院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院党委会议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集中引进一批临床紧缺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人才类别
国家统招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的数量、专业及条件
(一)数量:共11名
(二)专业:普外1名、骨科1名、泌尿外科1名、神经外科1名、心内科2名、消化科1名、急诊内科2名、口腔科1名、麻醉科1名。
(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综合素质过硬;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作风务实;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 待遇
(一)占编
参加西宁市人事局组织的青海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可享受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优先待遇。(具体时间待定)
(二)非占编
参加占编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医院以主治医师的待遇实施同工同酬,实施同工同酬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实行同工同酬后的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按照目前政府颁布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分岗位类别进行工资计算,将计算后工资额与目前实际发放工资的差额,列为工作津贴,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对医院已聘用的职称延续认可,如遇政府出台调资文件,参照同岗位占编人员进行调整后列入绩效工资。
2、对医院尚未聘任的职称,每年度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1次。待聘的职称应符合医院岗位设置的设岗原则,医院可以设置与聘用人员所取得的职称相对应的岗位,且聘用人员所取得的职称与其工作岗位相匹配。
3、实行同工同酬后的聘用人员与占编人员在享受带薪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探亲假等假期、医院各项福利、奖金发放、冬季取暖费、交通费、取暖费发放等方面享受相同待遇。
4、实行同工同酬后的聘用人员全面开办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险。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比例支付。
5、实行同工同酬人员与占编人员在外出进修、培训、科室领导职务竟聘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机会。
(三)正式录用人员享受学历补助3-5万元,其他具体待遇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