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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研究生中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

  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研究生中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劳动观念、学习态度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平时表现。

  2.课程学习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情况。

  3.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和开题报告所反映的科研水平及能力。

  二、考核方法

  1.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期中至期末进行。

  2.各学院应按专业或学科组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中期考核的组织和统一安排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每个考核小组应明确考核小组组长。

  3.班主任(辅导员)在广泛听取导师、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研究生平时表现,作出思想品德考核评定。

  4.结合学位论文的开题情况,考核小组按《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核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定(一般为5人)。

  5.各考核小组将考核评定成绩汇总,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级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

  考核等级为优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层党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秀;

  (2)学位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选修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科研能力成绩不低于8.5分。

  2.良好

  考核等级为良好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层党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2)学位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选修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3)科研能力成绩不低于8分。

  3.合格

  介于良好和不合格之间的均为合格。

  4.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差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基层党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及格;

  (2)未修满规定学分(因特殊原因未完成课程学习的除外)或未达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或未获通过;

  (4)科研能力成绩低于6分。

  四、考核筛选

  1.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为优秀者,可参加“优秀研究生”及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原则上不超过本届研究生人数的5%);考核等级为良好者,可参加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原则上不超过本届研究生人数的10%);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有关学籍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延长学业、暂缓进入论文阶段和退学等相应处理。

  2.在省学位英语考试中,成绩优秀者(不低于80分)可参加单项奖的评选。

  3.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在本人写出未完成课程的学习计划后,可继续其学业,允许进入论文阶段。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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