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研究生中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劳动观念、学习态度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平时表现。
2.课程学习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情况。
3.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和开题报告所反映的科研水平及能力。
二、考核方法
1.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期中至期末进行。
2.各学院应按专业或学科组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中期考核的组织和统一安排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每个考核小组应明确考核小组组长。
3.班主任(辅导员)在广泛听取导师、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研究生平时表现,作出思想品德考核评定。
4.结合学位论文的开题情况,考核小组按《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核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定(一般为5人)。
5.各考核小组将考核评定成绩汇总,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级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
考核等级为优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层党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秀;
(2)学位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选修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科研能力成绩不低于8.5分。
2.良好
考核等级为良好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层党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2)学位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选修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3)科研能力成绩不低于8分。
3.合格
介于良好和不合格之间的均为合格。
4.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差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基层党组织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及格;
(2)未修满规定学分(因特殊原因未完成课程学习的除外)或未达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或未获通过;
(4)科研能力成绩低于6分。
四、考核筛选
1.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为优秀者,可参加“优秀研究生”及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原则上不超过本届研究生人数的5%);考核等级为良好者,可参加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原则上不超过本届研究生人数的10%);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有关学籍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延长学业、暂缓进入论文阶段和退学等相应处理。
2.在省学位英语考试中,成绩优秀者(不低于80分)可参加单项奖的评选。
3.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在本人写出未完成课程的学习计划后,可继续其学业,允许进入论文阶段。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