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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继续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继续在我省招收兔费教育师范生。那么,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有何相关规定?

据了解,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远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忘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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