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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地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  硕士生学费1万元/年,博士生学费1.3万元/年,研究生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也根据情况申请缓缴学费半年到一年,但需一次性缴纳。被录取为自筹
  一、学费

  地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

  硕士生学费1万元/年,博士生学费1.3万元/年,研究生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也根据情况申请缓缴学费半年到一年,但需一次性缴纳。被录取为自筹经费推免生者免交学费。

  为缓解地方研究生经济压力,激励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热情,我校已建立了校、院(系)和导师三级研究生奖学助学保障体系。现有奖学助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学校层面:学校设立了助学津贴专项基金,地方硕士生可获得700元/月助学津贴、博士生可获得1000元/月助学津贴。同时设立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用于统一支付地方自筹经费推免生的学费。此外,学校层面还有奖学金、博创基金等形式多样的奖学项目。

  2)院系层面:院(系)制定了奖助学办法,如长海医院一年级研究生最高助学额度达2万元,二三年级研究生按硕士300元/月、博士500元/月发放助学金;长征医院每年列支200万元资助研究生;肝胆医院、基础部、药学院、海医系、卫勤系和护理系等单位也都设立了专项奖助经费。具体信息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政策栏目。

  3)导师层面: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二、奖助学金

单位 资助方式 资助对象 覆盖面 资助标准
学校层面 助学金 所有地方研究生 100% 硕士700元/月 博士1000元/月 每年发10个月
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 自筹经费推免生 100% 30000元/名(即全额学费)
长海医院 院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 共奖励50名 一等奖20000元 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10000元
科室助学金 二、三年级研究生 100% 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 博士500元/月
导师奖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每年报销50%的学费
长征医院 助学金 一年级地方研究生 100% 一等奖15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5000元
奖学金 二、三年级全体研究生 100% 一等奖10000元 二等奖5000元 普通奖学金3000元
肝胆医院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按季度发放
基础部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
药学系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300元/月
海医系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200元/月
奖学金 地方研究生 每年奖励10名,占50% 10000元/硕士 12000元/博士
护理系 奖学金 三助岗位 地方研究生 100% 根据发表论文情况不等奖励,三助岗位200/月
卫勤系 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根据SCI论文分值奖励每分值1000元。

  备注: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被录取为入伍生的待遇是:公费教育,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文职干部薪资待遇,约为3500元/月;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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