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主任侯成义、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薛康参加综合改革专题研讨。侯成义介绍了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的背景;分析了目前学校治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我校治理体系改革的目标、任务及思路;提出了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的举措。
发展规划处处长张近乐认为,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综合改革的一项任务。综合改革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外部治理关系,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沟通交流;要逐步调整优化学院的设置,明晰校、院两级管理体系的责权利,强化学院自主管理权限;要积极建设“世界一流、中国特色、工大风格”的高校,大力丰富“工大风格”的建设内涵,自觉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如“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等,主动担当服务西部地方发展的重任。学校治理体系改革,可以先选取几个学院进行试点,学校适当地下放权力,以增强学院办学自主权,激发学院办学活力。
学校政策与战略研究室主任兼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支希哲指出,首先,要明确综合改革的内涵,理顺国家、大学和社会三者的责权利。学校既要构建、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又要处理好和政府、主管部门、地方之间的关系。我校可以在“四方共建”的基础上为综合改革注入新内涵。其次,学校治理体系改革在理清现有责权利划分的基础上,更要着眼于学校未来的发展,如人才特区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以及学部制改革等。第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应注意与已核准颁布的我校大学章程有关条款相一致,如学校办公室所提出的要通过校务委员会来体现办学中的社会参与。因章程中未提及“设立校务委员会”一事,所以建议综合改革方案中写出“修订章程,设立校务委员会”字样等。
会上,参会人员还围绕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建设,学术治理体系改革、大部制改革以及教学管理运行模式等重点话题展开热烈讨论。
校长助理何国强首先提出两点思考:关于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的子方案着力于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系,那么对治理体系的对象是否应作出调整?把学院作为办学主体,学院的体量是否足以支撑“院办校”管理模式?何国强指出,学校治理体系改革要有明确的体系图,明确治理结构中的权、责主体;从学校顶层设计来看,治理体系改革要列举出任务清单,包括资源、权力、责任清单,理清责任主体,明确责任指标。
副校长张骏强调,首先,要把握好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的方向,把学校的发展与陕西省的建设紧密结合。一方面,提出可行方案,如建立科技服务中心等,获取省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为陕西省地方建设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获取地方政府支持并开展合作的途径与机制,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其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以学院为办学主体,职能部门权限如何调整和设计,要认真思考。第三,要认真研究学校治理结构模式,明确“院办校”形势下,学院运行的特点以及学院的责、权、利划分。总之,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子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与发展导向相结合,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