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考研时讯 > 正文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 3月7、8日(学院集中办理)

  2、地点:各学院研究生科

  二、注册人员:全体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是否国家学籍”=‘Y’)

  三、注册要求

  1、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2、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3、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到每位同学,于2015年3月9日上午10:00前将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含:应报到、实际报到人数)。并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0:00前将“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