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考研时讯 > 正文

西藏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度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
  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度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额

  1.“培育基金项目”年度项目分为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两种,研究时限为2年。

  2.本年度继续支持“科技助力强基惠民类项目”,研究时限为1年,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相同,但主持人年龄不受限定。

  3.本年度继续支持自筹资金项目,经费由本人或学院自筹。研究时限为2年,项目结项验收与资助项目一致,验收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培育基金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要充分发挥我校地处西藏的地域优势,紧紧围绕国家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体现学科交叉,具有前瞻性和应用性,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结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契机、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2.“科技助力强基惠民”项目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打牢农牧业和基础设施两个基础、突出和生态文明建设两个重点、加强民生改善和基本公共服务两个保障、激活改革开放和对口支援两个动力、强化科技和人才两个支撑、针对所在乡村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乡村特色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农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阵地建设、民生改善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研究,为当地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两万字),为今后整体推进我校驻村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申报条件

  本年度“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严格按照《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藏大字(2010)102号](附件1)有关规定进行。“培育基金项目”面向全校青年教师,凡我校在岗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研究人员、双肩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学院(所、中心)提出申请,双肩人员挂靠学院申报,具体条件为:

  1.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资格。

  2.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对所申请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两篇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

  3.作为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项目组成员每人最多可以参与两项课题;凡已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或获其它资助项目或重大项目子课题及已主持过校级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本培育基金项目。教学教改类研究内容、教材、教学参考书等不列入培育基金项目申报范围。

  4.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要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自筹,否则不列入自筹经费项目评选范围。

  四、申报办法和评审程序

  1.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向科研处推荐,并附上对于自筹经费项目学院部提供的研究经费证明材料;

  2.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科研处组织由专家组成的学科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请人到会进行答辩,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拟立项的项目提交学术委员会审定;

  4.校学术委员会对学科组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定,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

  五、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

  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四)1份并加盖公章,《西藏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二、三)一式7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上报至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相关申报材料请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西合多、杨开洪

  联系电话:6322055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15年4月2日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