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相关学院:
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体领域见附件1)、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5年6 月23 日—7 月11 日。
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n/xlcx/bgys.jsp。若在学信网无法办成备案表的,需提前做好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学信网.cn/xlrz/),交我校备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2个月时间,请相关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工作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 月25 日。
各专业学位类别联考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4。
三、招生限额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1. 法律硕士限额75人;
2. 公共管理硕士限额75人;
3. 风景园林硕士限额100人;
4. 工程硕士限额975人;
5. 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限额200人,列入且不能超过本校工程硕士招生总限额;
6. 我校为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可自定招生限额,不列入本单位工程硕士招生总限额。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及专业综合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其他各类别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一)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二)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招生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三)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请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并在培养方案中具体安排。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从2016年起,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我校自行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报名、录取工作均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录取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