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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2016年接收校外推免生工作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法学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招生方向为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根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法学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招生方向为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法学专业 201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组长:赵宏瑞、郭丹

  组员:宋健强、高立忠、窦玉前、孙冬鹤

  秘书:张宇

  监督小组:组 长:孟繁东

  副组长:韩颖

  组 员:周玉芝、周玉芝

  监督电话:0451-**********

  二、 申请条件

  1.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 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4.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程序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6 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法学院推免生申请程序如下:

  1. 7 月 24 日-9 月 20 日,我校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http://yzb.hit.edu.cn 或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账号),接收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法学院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将分批次组织预选拔。

  2.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完成预选拔的校内外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两天),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3.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预选拔工作安排

  1. 预选拔时间、地点:第一批:8月5日(周三)上午9:30;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逸夫楼308 第二批等:待定

  2. 预选拔形式及内容:(1) 预选拔形式:我院推免生的预选拔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 面试内容:面试总分80分,具体内容如下:(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外语水平:20 分,中英文自我介绍。每人不少于 10 分钟,主要是了解考生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身心健康情况,平时主持和参与科研课题的情况、撰写和发表论文的情况、毕业论文的写作情况。(2)专业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60 分,专业试题面试。基本程序:考生在每个学科中抽取 2 个题签,选择其中 1 个问题回答,即每个考生每个学科回答 1 题,共回答 4 道试题,每题 15 分。按题签要求阐释、论述问题、考生与教师进行语言交流。考试科目:法理学、民商法、刑法学、国际法。上述部分成绩分别计算,累加即为面试总成绩。

  四、 其他说明

  1. 预选拔将综合考虑申请人本科毕业学校、本科综合学分绩及面试情况。

  2. 推免生设有高比例的一等基本奖助学金,并设立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详见《201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研院发 2015[47] 号)。

  3. 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降低奖学金等级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451-**********、139********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 号逸夫楼 304,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2015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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