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组长:赵宏瑞、郭丹
组员:宋健强、高立忠、窦玉前、孙冬鹤
秘书:张宇
监督小组:组 长:孟繁东
副组长:韩颖
组 员:周玉芝、周玉芝
监督电话:0451-**********
二、 申请条件
1.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 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4.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程序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6 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法学院推免生申请程序如下:
1. 7 月 24 日-9 月 20 日,我校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http://yzb.hit.edu.cn 或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账号),接收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法学院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将分批次组织预选拔。
2.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完成预选拔的校内外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两天),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3.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预选拔工作安排
1. 预选拔时间、地点:第一批:8月5日(周三)上午9:30;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逸夫楼308 第二批等:待定
2. 预选拔形式及内容:(1) 预选拔形式:我院推免生的预选拔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 面试内容:面试总分80分,具体内容如下:(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外语水平:20 分,中英文自我介绍。每人不少于 10 分钟,主要是了解考生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身心健康情况,平时主持和参与科研课题的情况、撰写和发表论文的情况、毕业论文的写作情况。(2)专业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60 分,专业试题面试。基本程序:考生在每个学科中抽取 2 个题签,选择其中 1 个问题回答,即每个考生每个学科回答 1 题,共回答 4 道试题,每题 15 分。按题签要求阐释、论述问题、考生与教师进行语言交流。考试科目:法理学、民商法、刑法学、国际法。上述部分成绩分别计算,累加即为面试总成绩。
四、 其他说明
1. 预选拔将综合考虑申请人本科毕业学校、本科综合学分绩及面试情况。
2. 推免生设有高比例的一等基本奖助学金,并设立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详见《201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研院发 2015[47] 号)。
3. 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降低奖学金等级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451-**********、139********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 号逸夫楼 304,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2015 年 7 月 27 日